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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深化制度改革 规范采购行为
省财政厅部署下阶段六项工作措施
  为贯彻落实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省级政府采购工作全面健康发展,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在萧山举办了一期省级部门政府采购及治理商业贿赂业务培训会议。

  浙江省财政厅治贿办在培训班上回顾总结了前一阶段省财政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省级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工作,明确下阶段工作重点是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第四季度,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级有关监督部门联合对省级部门和各市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采取有力措施,集中精力抓好各地、各部门的建章立制工作。

  对于如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省财政厅将在下一阶段中,做好以下六篇文章: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管采分离”的政府采购监管体制;二是扩大采购规模,逐步改变目前全省政府采购规模偏小、一些项目尚未纳入到政府采购范围的现象;三是完善监管体系,畅通投诉渠道,建立自我纠错机制,突出发挥采购人和供应商的监督作用;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和责任追究制度,用制度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约束政府采购行为;五是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建设来推进政府采购现代化和规范采购行为,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提高采购效率;六是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在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建立政府采购执业上岗制度,逐步形成全省统一开放的区域性政府采购代理市场。

  针对社会上对政府采购领域存在商业贿赂现象的一些错误认识,省财政厅认为,政府采购是离市场最近的领域,容易滋生商业贿赂,而政府采购制度就是改变传统的采购形式,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来规范采购行为,因此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是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手段。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查处整改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重点是要做好自查自纠、案件查处和建章立制三项工作。在自查自纠阶段,要做到“四对照,三查找,一抓好”,即“对照法规制度查找问题根源、对照具体项目查找监管漏洞、对照问题漏洞抓好整改落实”,真正从源头上遏制商业贿赂的发生。同时还强调,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的目的不是要查几个案子、处理几个人,而是要“惩防并举”,关键是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实现政府采购规范运作。(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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