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盱眙县人民政府批准,盱眙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六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6年9月21日至2006年10月19日,到盱眙县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6年9月21日至2006年10月19日,到盱眙县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0月1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6年10月19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盱眙县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挂牌截止时间为2006年10月20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实行有底价挂牌出让,不到底价不成交。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报名时收取的保证金,取得土地使用权保证金抵作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4.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涉及契税和建筑规费全部由竞得人另外交纳。涉及拆迁的由竞得人自己负责。
5.地块外部条件(水、电、路、排水等)均以现状为准。
6.XG0621地块内都梁北路(宽24米,其中车行道16米)由土地竞得者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道路用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由竞得人负责。
7.XG0622地块划有第二红线,如竞得人需要使用第二红线内土地的,只需负责拆迁,其土地费用包含在第一红线成交价内,不再另行缴纳。
8.竞得人须在成交后的15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予以没收。签订合同时缴纳出让金的60%,剩余部分在两个月内一次性交清。
9.出让年限:商业、商服用地40年、商住综合和其他50年、住宅70年。
10.规划设计详见建设部门规划设计要点,建筑方案须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盱眙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17)8266066
8266625 8883595 8889983
联系人:晁先生
开户单位:盱眙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工商银行新华分理处
账号:319200049772
江苏省盱眙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盱告字[2006]06号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
位置 供地
条件 出让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竞买
保证金 起始价
(总额) 加价幅度
XG0620 客运中心
东侧地块 现状 58798 商服住
综合 1.商服用地不大于3.0
2.居住多层不大于1.7,高层不大于3.5 1.商服不大于45%
2.居住多层不大于30%,高层不大于25% 商服不小于25%
居住不小于35% 1200
万元 5300
万元 10万元或
10万元整倍数
XG0621 收费站
东南侧地块 现状 135600.9 商服住
综合 1.商服用地不大于3.0 2.居住多层不大于1.7,高层不大于3.5 1.商服不大于45%
2.居住多层不大于30%,高层不大于25% 商服不小于25%
居住不小于35% 2000
万元 8300
万元 10万元或
10万元整倍数
XG0622 龙虾城
西侧地块 现状 63012.1 商住
综合 1.商业用地不大于3.0 2.居住多层不大于1.7,高层不大于3.5 1.商业不大于40%
2.居住多层不大于30%,高层不大于25% 商业不小于25%
居住不小于35% 800
万元 3850
万元 10万元或
10万元整倍数
XG0623 强力制杆厂
地块 现状 32718 住宅 不大于1.6 不大于30% 不小于35% 200
万元 980
万元 10万元或
10万元整倍数
XG0611 淮河南路
菜市场 现状 17038 商业 不大于2.0 不大于40% 不小于20% 200
万元 880
万元 10万元或
10万元整倍数
XG0624 物流中心
地块 现状 32967 商服、对外交通综合 不大于1.6 不大于20% 不小于20% 300
万元 1350
万元 10万元或
10万元整倍数
二、申请竞买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个人竞得后,须依法取得开发资质。2.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和土地使用条件。
江苏省盱眙县国土资源局
200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