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新华社消息 2004年,审计署对4名省部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试点,此后这项工作一直处于试点阶段。根据审计署22日公布的“十一五”期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今后5年间,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仍将处于探索阶段。
2004年中央六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后,各地党委、政府进一步完善了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六部门牵头的经济责任审计协调机构。仅2005年前11个月,全国就对2.2万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350多亿元,损失浪费金额4.9亿多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20多亿元。
审计署负责人表示,“十一五”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将继续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加强协调指导,不断深化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推进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继续探索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动部门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加强法规建设,逐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十一五”期间,中国审计将加强教育、医疗、科技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
规划提出,要揭露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影响教育、医疗、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的问题,促进深化改革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创新型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将积极开展资源与环境审计,加强与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有关的资金、重点生态保护工程、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治理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探索符合国情的资源与环境审计模式。
规划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作为审计工作重点,提出要搞好新农村建设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从涉农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的主要环节入手,重点检查相关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揭露侵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在金融审计方面,规划提出以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商业银行为重点,揭露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关注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从政策、制度和监管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规范管理、依法经营。
根据“十一五”期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到2010年,所有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将全部对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