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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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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
认真吸取“9·14”火灾教训 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本报讯 (记者 余勤) 省政府办公厅9月15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吸取湖州“9·14”特大火灾的教训,举一反三,紧急行动起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我省火灾事故特别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火灾事故多发。9月14日凌晨,湖州织里“9·14”特大火灾造成15人死亡,1人受伤。秋冬季节,风干物燥,历来是火灾多发期。当前又临近国庆佳节,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急剧增加,消防安全压力不断加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正确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克服盲目乐观思想和麻痹侥幸心理,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扎扎实实地把消防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农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通知强调,要立即在全省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对事故多发高发的行业领域和隐患严重的单位(部位)逐一排查,深化“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出租房、车站、码头、机场、影剧院、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整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限期整改,并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共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或责令停业整改、关闭,或依法取缔。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综合运用全面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突击复查等手段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作,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加大火灾事故查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要求,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地要针对秋冬季节防火工作的特点,广泛宣传典型火灾案例、消防法律法规和各种防火安全常识,普及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和火场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增强全社会防御火灾的意识和能力。要完善应急机制,切实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各地要认真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建立健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形成区域性农村火灾扑救网络,不断提高对初起火灾的扑救能力。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值勤备战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快速反应、及时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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