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扬) 温州市委、市政府14日做出决定,授予林红武同志“抗台勇士”称号。
林红武原任平阳县环保局鳌江分局开发股股长,2005年6月,到桃源乡兴源村任农村工作指导员。2006年6月,林红武又主动要求第二次下派,到南雁镇雁山村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8月10日,在“桑美”台风来袭时,他在组织群众转移时遇险失踪(本报8月18日、9月1日在一版作了详尽报道)。为了表彰林红武的先进事迹,弘扬他英勇的抗台精神,温州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林红武“抗台勇士”称号,并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学习林红武的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