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盛国云 何贤奎 记者 朱海兵) 曾在台州市路桥区一家宾馆当保安的李建辉,离职时竟把宾馆的房卡也带走,然后潜回宾馆偷盗。9月11日,他因涉嫌盗窃罪被路桥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介绍,今年年初,李建辉从河南扶沟县来到路桥区某宾馆做保安。由于一起意外事故,他被汽车撞成轻微伤,离开宾馆不再担任保安工作。谁知8月21日凌晨4时许,李建辉竟偷偷回到宾馆,用做保安时未交回宾馆的房卡打开206号客房,将客人吴某放在靠门一侧床头的黑色皮包内的4700元人民币偷走。当天,失主发现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当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李建辉抓获归案时,钱已被挥霍光了。
警方提醒,像这样因没有及时收回房卡或钥匙,而造成自己财产损失的用人单位并不少。这些不法分子“熟门熟路”,作案时往往比一般监守自盗更为胆大妄为,后果也更为严重,且给破案带来不小的难度。因此,各用人单位不仅在招聘时要仔细考察应聘人员的道德品质,在离职时也要重视善后工作,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