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6年9月29日17时30分前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6年9月10日至2006年9月29日(工作日内),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6年9月10日至2006年9月29日,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 29日16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06年9月29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在申请截止时如少于三人报名者,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定于2006年9月30日9时至2006年10月16日16时在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市行政审批中心四楼)挂牌,在挂牌交易截止时仍有两个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则由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组织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在申请截止时如有三人以上(含三人)报名者,则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定于2006年9月30日14时30分开始,地点在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市行政审批中心四楼)。
七、联系方式和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1号
(市行政审批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12)58693305
联 系 人:许晓明 梁云
开户单位:张家港市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 800011642101018
江苏省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张国土告字[2006]21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张地2005-A23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
2006年9月10日
编号 位置 面积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报总价
(万元)
总建筑面积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05-A23 梁丰生态园西侧 161429.5 商业、住宅 ≤240000 ≤28% ≥4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5500 54607
张地2005-A23号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东苑路、南至南苑东路、西至华昌路、北至梁丰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