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日子,“夫妻房”成了一个热门话题。
不久前,媒体曾报道宁波大大小小200个工地设立“夫妻房”,引来一片叫好声。8月29日,本报又详细报道宁波一家公司把为员工提供“鸳鸯房”作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第一号议案”,让30多对外来务工夫妻享受家庭温情。不仅在宁波,杭州、温州、台州、绍兴、嘉兴等农民工集聚之市,“安心公寓”、“建设者之家”、务工人员居住中心等纷纷出现。
眼下,要说农民工人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住房还不太现实,因此“夫妻房”的出现,看涨的是他们的“幸福指数”。试想一下,辛勤工作了一天的民工夫妻,下班后也可以像城里人一样过上温馨的家庭生活,让务工生活也浪漫起来,将带来多么强烈的心理愉悦。有了这道暖色调的人性化关爱,他们就有更多的理由安心工作,快乐生活,热爱企业,融入城市。
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家庭和谐包括诸多要素,夫妻和美、两性和悦是其题中之义。性之于人,既是生理、心理上的,同时又是社会性的。有了和谐美满的夫妻生活,就会大大减少家庭暴力、婚外情、非法同居等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有益于身心健康,有助于家庭和睦,有利于社会稳定。
我们的城市在满足民工利益诉求上,已经出台了不少务实的举措。对欠薪问题、子女的读书问题、就医问题以及住宿条件等,都在尽力解决。然而,真正关注民工“性福”的还不多,许多民工夫妻属于“有名无实”。一份资料显示,许多已婚夫妻因务工而天各一方,饱含相思之苦,长期没有性生活,24%的男性民工“整夜睡不着”,39%的男性民工通过“给家里打电话”来度过漫漫长夜。精神生活的匮乏,生理需要的躁动,无疑是一种折磨。民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彼此没有“家”的感觉,缺少必要的心理沟通和情感交流,带来的一个后果是,有的民工成为所在城市的一个个不稳定因素。
“夫妻房”或许简陋狭窄,但小天地却饱含着大道理——作为外在的必要物质条件,解决了农民工的“性福”问题,是家庭和谐的“栖息地”,它产生的积极影响值得关注:体现了人性化的理念,让农民工在浓浓的人情味中,感受到了一种人文关怀;尊重和满足了公民的正常身心需求,促进了农民工婚姻和家庭生活的稳定;让更多的民工成为城市这一“湿地”上的“留鸟”,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
当“夫妻房”进入公众视野,进而成为一种“必需品”,引出的一个话题就是培育家庭和谐,让更多的家庭拥有两性和谐。这一话题在人们的伦理道德、生活方式以及思想观念正在发生变化的今天,显得尤为有意义。具体到1.4亿多农民工,需要专家学者调研论说,需要企业、单位伸出道义之手,需要城市管理者出台相关措施,根据农民工的作息时间、地域分布特点和经济承受能力,有计划地作出安排,以提供更多的公共资源和公共产品。在这点上,我们要做的事情还很多,要走的路还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