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毛传来 通讯员 张国亭) 3年内,我省将全面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费合征”的征缴模式——即征收机构、参保登记、征缴基数、征缴流程和数据信息的统一。做到企业依法申报缴纳、监管部门监督审核、地税机关依法征收,基本实现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的目标。这是省政府日前下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
我省自1998年推行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征收的改革以来,全省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费收入和基金规模大幅提高,对强化企业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健全社会保险体系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目前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还存在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进度不统一、缴费基数不统一、征收渠道不统一等问题,既增加了社会保险费征收的难度,也造成了企业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的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