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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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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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评选“十佳” 文明示范网站
· 十六家浙企跻身全国纳税五百强
· 《长征,英雄的史诗》将展出
· 送走“秋老虎” 迎来凉爽天
· 我省将统一“五费合征”征缴模式
· 磐安农村党员有诺必践
· “大案小案都要认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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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肃换届人事纪律
· 抗旱先灌他人田
· 海宁每年向太阳“借”4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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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工子弟学校来了指导员
· 玉环中小学校舍 成“安全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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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我省将统一“五费合征”征缴模式
  本报讯 (记者 毛传来 通讯员 张国亭) 3年内,我省将全面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费合征”的征缴模式——即征收机构、参保登记、征缴基数、征缴流程和数据信息的统一。做到企业依法申报缴纳、监管部门监督审核、地税机关依法征收,基本实现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的目标。这是省政府日前下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

  我省自1998年推行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征收的改革以来,全省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费收入和基金规模大幅提高,对强化企业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健全社会保险体系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目前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还存在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进度不统一、缴费基数不统一、征收渠道不统一等问题,既增加了社会保险费征收的难度,也造成了企业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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