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 9月1日至2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农业税的取消,标志着我国农村改革开始进入综合改革的新阶段。
温家宝在讲话中指出,我国近30年的农村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农村改革的第一步,以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建立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机制,保障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第二步,以农村税费改革为核心,统筹城乡发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关系。第三步,以促进农村上层建筑变革为核心,实行农村综合改革,解决农村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这几步改革贯穿一条红线,就是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温家宝指出,农村综合改革不仅涉及经济领域的改革,而且涉及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的改革,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和社会变革,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试点,暂不具备条件的省份要进一步扩大市、县试点范围,力争五年期间或更长一点时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
坚守底线
五年内乡镇机构只减不增
温家宝强调,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坚持政企分开,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要积极稳妥地合理调整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和整合乡镇事业站所,精简富余人员。中央提出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是必须坚守的一条底线。上级部门要大力支持基层改革,不得以机构“上下对口”干预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乡镇政府要重点强化三方面的职能:一是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环境,二是为农民提供更多公共服务,三是为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同时,要把不应该由政府承担的经济活动和社会事务交给市场、中介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
约法三章
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
温家宝强调,今明两年将在全国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学杂费,同时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师工资必须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今后要约法三章:不准减少本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应承担的经费投入;不准挪用学校公用经费发放教师津贴;不准再乱收费加重学生的经济负担。要加快教育部门自身改革。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逐步缩小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差距;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
改善财政
确保乡镇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温家宝强调,要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征用土地收益用于农村的比例要有明显增加。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范专项补助。继续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努力改善县乡财政困难状况,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村民自治
真正让农民当家作主
温家宝指出,实行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要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真正让农民当家作主。要引导农民依法运用民主机制,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要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引导农民把该办的事议好,把议定的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