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 (记者 张晓松) 国土资源部近期颁布了《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按照这一考核办法,国家将开展2006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3日表示,此举旨在加强耕地保护,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记者3日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凡经依法批准的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城市、村庄和集镇分批次建设用地等非农建设用地项目,应在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期间完成补充耕地义务的,将全部列入2006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范围进行考核。
本年度主要考核补充耕地资金落实情况、项目挂钩情况和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情况。同时符合以下三项要求的,方为“考核合格”:落实了补充耕地资金;实行了项目挂钩;完成了补充耕地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