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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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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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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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校领导 不得在校企兼职
据新华社南昌9月3日电 (记者 张敏) 江西省教育厅日前出台意见,规定江西高校不得再以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直接创办和经营企业,高校领导不得在控股、参股企业中兼职。
江西省教育厅还提出,有条件的高校应依法组建国有独资性质的资产经营公司(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或有类似职能的公司),高校及内部各单位创办的经营性企业均划归资产经营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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