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通知明确规定,预先拟定且未与对方协商即纳入合同内容的条款属格式条款(即霸王条款),同样要被视为霸王条款的还包括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通知、声明、商业广告、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内容符合要约规定和格式条款定义的。通知中称,格式条款不应含有排除对方权利的内容。
(据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