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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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1版:一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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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美”灾区村村恢复通电
· 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 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 发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龙头作用 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
· 习近平会见贝宁总统亚伊
· 我省明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 去年我国GDP增长率 由9.9%修订为10.2%
· 杭州两百“电眼”天天巡城
· 农民工凭工资欠条 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 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和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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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3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我省明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最高档为750元,最低档为540元
  本报杭州8月30日讯 (记者 施晓义 通讯员 吕晶) 记者今天从省政府办公厅社保处获悉,从9月1日起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将调整为750元、670元、620元和54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6.4元、5.7元、5.3元和4.6元四档。

  各市可根据所属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我省从1994年开始实行最低工资制度,迄今已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7次调整。现行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是去年12月1日起实行的,最高档为6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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