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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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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高风险行业企业 必须参加工伤保险
二○○八年我省将实现 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
  本报讯 (记者 毛传来 通讯员 张国亭) 今后,建筑、矿山等高风险行业企业必须参加工伤保险,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的通知》,为这些企业职工系上了“保险带”。

  《通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特别是高风险行业和农民工数量多的企业,应优先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建筑施工、矿山开采等高风险行业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在颁发许可证或者办理许可证延期手续前,应认真审查申请单位提供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对不能提供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暂停颁发相关许可证。

  按照《通知》要求,我省境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或者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民间非营利组织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规定,依法为其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到2008年,我省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人数将达到1200万人,实现全省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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