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将此次判决书的内容在日本媒体上刊发,这将对被告产生极大的影响。
其次,向我国法院申请“此案处于执行状态”,可限制三被告进入我国大陆、港澳地区,一旦其进入,可以其“有未了债务”为由将其扣留。
此外,一旦中日签订“司法协助协议”,我们将立即启动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