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3版:
国内要闻
3
4
·
坚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保护国家集体私人合法权益
·
要闻简报
·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抵押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
小区车库车位归属区别对待
·
最大限度保护职工权益
·
四川降雨渐多高温回落
·
北京确诊70例 广州管圆线虫病
·
香港与奥地利联合发行 全球首套水晶饰布烟花特别邮票
·
广州一航班因“恐吓纸条”被迫返航
·
苏州女子城管摩托队 上岗执勤
·
胡锦涛与农德孟举行会谈
·
带着盲母踏上求学路
·
西安“新市民” 成农民工新称谓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
上一篇
2006年8月2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西安“新市民” 成农民工新称谓
据新华社西安8月22日专电 (记者 梁娟) 记者22日从西安市雁塔区了解到,雁塔区委、区政府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新市民”称谓的通知》,至此“新市民”成为雁塔区40万农民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新称谓。
通知要求从21日起,“外来人口”“外来务工人员”“打工者”“农民工”等称谓统一规范为“新市民”,今后在雁塔区的各种文件、汇报、资料、讲话和口头称呼中,一律使用“新市民”的称谓。
3
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