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晓鹏 实习生 吕晶) 日前,本报刊登了一条拟任省管领导职务干部名单,引人注目的是,其中有13位拟任领导的职务是“派驻纪检组长和监察专员”。加上此前已经到位的派驻其他16个单位和部门的监察专员,我省已有29个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告别 “双重领导双重管理”,实行省纪委和省监察厅直接领导统一管理。这是在省委领导下,我省纪检监察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
多年来,省直派驻机构在省纪委监察厅和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的领导下,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派驻机构所承担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现行“双重领导”、“双重管理”体制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省纪委一位负责人表示,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目的是强化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职能。派驻机构的驻在部门,大都是重要的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部门,管理支配着人、财、物等重要资源,权力相对比较集中,更需要加强监督。
近年来,我省查处了省直部门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这些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虽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体制不顺,日常监督不力,甚至监督缺位,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这位负责人表示,通过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加强对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必将更有效地防止或减少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使领导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加强监督是派驻机构的第一位职责。派驻纪检组长参加党组会议和行政领导会议。(下转第二版)
(紧接第一版)派驻监察室主任参加驻在部门行政领导班子会议。派驻机构直接向省纪委监察厅负责并报告工作。派驻机构与所属系统是联系和业务指导关系,协助驻在部门抓好所属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
据悉,今年年底以前,全省11个市也将全面完成对派驻市属单位和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