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8月8日讯 (通讯员 陈伟 吕晶 记者 施晓义) 今天,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通过“信用浙江网”(www.zjcredit.gov.cn),对今年我省首批1.7万家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诚信档案信息予以公示,24家失信企业名单及失信事实被一一列出(见附表)。
从今年起,我省将加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示力度,用人单位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理或处罚的情况,将被作为劳动保障失信行为信息予以公示。
从首批披露的情况看,失信行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拖欠工资、非法收取押金、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下达的限期改正指令等。失信企业被处以少则1000元,多则数万元的罚款。
据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介绍,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限期内未整改的,将作为“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限期改正指令”的行为予以公示,并对其下达劳动保障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
今年 11月底前,我省将对10万家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诚信信息予以公示。3年内,我省将建立起涵盖全省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库,届时每个用工单位的劳动保障信用记录都可以在这个档案库中找到。
附:24家失信企业名单及失信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