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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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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李金明在杭州绍兴督查政协工作时强调
深化学习 规范制度 注重落实
  本报讯 (通讯员 盛正勰 记者 袁艳)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8月3日和7日,省政协主席李金明带领省委督查组在杭州和绍兴,督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的意见》和全省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督查组先后听取了临安市、富阳市、绍兴市和绍兴县党委、政协的情况汇报,与当地省、市、县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负责人代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意见建议。

  督查期间,李金明对两市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的情况和政协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意见》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政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推进政协事业新发展、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的强大思想武器。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不是阶段性工作,而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

  (下转第二版)

  (紧接第一版)要以这次督查为契机,不断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引向深入,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做好新世纪新阶段政协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

  李金明指出,要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必须抓好制度规范。要根据《意见》精神和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三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政协工作已有的制度;要认真总结新实践、新经验,制订新的规章;要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东风,不断推进政协工作“三化”建设。

  李金明强调,贯彻《意见》精神,重在学习,贵在落实。要通过学习贯彻《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政协工作水平,更好地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研究解决政协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要以《意见》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部署和要求,在党委领导下,扎实做好市、县两级政协的换届工作,特别要把好政协委员素质关,确保工作的连续性,为创新政协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省政协副主席吴国华等参加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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