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桐庐县人民政府同意,受桐庐县水利水电局和桐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本中心将对桐庐县分水江三级水电站项目资源开发权和桐庐县分水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18%国有股权资产整体公开挂牌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开发项目基本情况:桐庐县分水江三级水电站初选坝址位于瑶琳镇下游7公里元川与横村交界处,集水面积3250平方公里,电站为河床式布置形式。根据杭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的《桐庐县分水江三级电站坝址方案》,该水电站装机容量12000千瓦,平均水头6.78米,年利用小时2889小时,多年平均发电量3467万千瓦时,正常蓄水位约15米。
2.股权企业基本情况:桐庐县分水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由三家股东单位组成,注册资本7650万元人民币,其中:桐庐县分水江水利枢纽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占51%,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占31%,桐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占18%。公司总投资255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水力发电及其他无须报批的一切合法项目。电站已于2005年8月并网发电。
二、出让标的:
分水江三级水电站项目资源开发权和桐庐县分水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18%国有股权资产。
三、受让对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含)以上,并愿在起价以上受让本次资源开发权和国有股权的独立法人。
四、出让起价:
分水江三级水电站项目资源开发权和桐庐县分水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18%国有股权资产整体挂牌出让起挂价 5318.8 万元人民币。
五、报名方式:
凡有意受让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6年8月25日止的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整,持单位介绍信、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企业2005年底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和复印件,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预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正式登记并报名、领取分水江三级水电站项目开发权和桐庐县分水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18%国有股权资产整体公开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资料,并在报名截止日后二个工作日内交纳500万元人民币(银行汇票)的缔约保证金,报名正式生效。
六、挂牌说明:
1.本中心将于2006年8月26日组织现场考察,报名者于26日上午9时前派代表到本中心参加集中考察。
2.2006年9月16日至2006年9月20日的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为正式挂牌时间,有效报名者应在上述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到本中心报价。
3.截至挂牌终止时间,如只有一个受让方报价,且其报价在本次标的起挂价以上,则该报价者为受让方。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受让方报价,则适时现场竞价,原报价自动失效,受让方应按本次标的出让竞价规则重新出价,到挂牌截止时间止,本中心宣布竞价出价最高者为受让人。
七、具体事宜请与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联系咨询。
联系人:金国标、王慧匀
电话:(0571)64217660 64217663
联系地址:桐庐县桐君街道迎春南路303号丰源大厦四楼(烟草大楼后面)
桐庐县分水江三级水电站项目开发权和桐庐县分水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18%国有股权资产整体挂牌出让公告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200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