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车”驶上“回流”通道
尽管7月的日头酷热难挡,但是浙江不少货运企业的经营者还是忙着到安徽、江西、山东等地联系相关部门,要求将自己公司落户当地的货车转回到浙江本地。由于落户到外省的车辆在当地办理回流的过程中往往会遭遇意想不到的“麻烦”,所以,不少货运企业开始结伴办理回迁手续,“抱团”走上回家之路。
“外移容易回迁难”,台州黄岩的四五家货运企业通过联手后,与车辆外挂地的相关单位进行了半个多月的艰难磋商,终于将40多辆“移民车”迁回台州。“早知道这么麻烦,我们也不会贪图小便宜把车辆落户到其他地方去。”一位姓杨的货车主懊悔地感叹道。尽管从外省回迁本省要经历不少困难,但是在整治行动开展后,多数货运企业不再为外地宽松的管理政策和相对较低的税费条件所吸引,他们更愿意尽早办理车辆回流。位于台州路桥的山鹰物流公司负责人李荣在接受采访时谈到,前些年,他把手上的70多辆车落户到浙江临省,“货车挂到外省除了税费标准低,车辆还不用年检,到时候外省的人来盖个检验合格章就可以了,自己觉得省钱又省心,但从长远来讲是占了小便宜吃了大亏。”李荣深有感触地说,“一方面,货运车辆没有经过必要的技术检测,安全早晚会出大问题。另一方面,车辆移民外省后又长期在本地经营,实际上是以不符合法规的竞争手段参于货运市场经营,这样肯定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安全和信用都受影响了,那么企业就不可能做强做久。”正是基于利弊得失的权衡后,台州山鹰物流公司、华宇物流金华公司等在浙江省具备一定规模的货运、物流企业成为办理外挂货车回流的“领头羊”,由此也带动了浙江省“移民车”回流的热潮。
据浙江运管部门初步统计,截至整治第二阶段结束,全省共有9000余辆、50000多吨位的外省籍货车,按照《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办理了驻点营运登记手续,400余辆、4600多吨位的货车办理了回流手续,全省各地规费征收也出现相应的增长。随着全省道路货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持续了六七年之久的货运车辆外流趋势终于止步。“相对于近几年浙江省转籍的货运车辆超过4.4万辆,流失的税费7亿元这样一个庞大的数量来讲,目前回流的货车数量还只是小部分,但它已经在业内呈现了令人欣慰的新趋势。”浙江省交通厅运管局货运管理处负责人表示。
“以前只要到比较大型的货车销售企业买车,就会有‘黄牛’上来为车主联系从上牌到缴费,一步到位地把这些新车全部挂到外省去。现在‘黄牛’已经销声匿迹,他们已经没有市场了!”台州市运管处陈处长从另外一个角度谈了浙江省货运市场整治的阶段性成效。
组合式整治提升效果
针对货运市场出现的车辆“外挂”等顽疾,整治初期,浙江交通、公安、工商、税务、经贸等部门明确采取法制政策组合、管理职能组合、整治步骤组合等方式,协调政策的驱动力,整合管理的控制力,严厉打击货车外挂行为,消除货车外挂带来的种种危害。
新修订的《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为开展道路货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今年年初,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十一五”时期浙江省道路运输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为浙江省道路运输业的发展指明方向的同时,也为这次整治行动提供行动指南。浙江各地相继成立了由政府牵头,多部门协作的货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机构,职能组合形成了整治合力。
在3个多月的整治行动中,宁波运管部门依托货场、港口、大型化工企业、建筑工地、大型货运企业,加强对外省籍货运车辆经营情况的调查。嘉兴出动363人次走访各个运输集散地,上门上户83人次,登记外省驻点经营车辆338辆。在一次集中整治中,查处45辆未按规定驻点登记的货车。金华运政执法人员采取了日常巡查与集中查处,联合执法与单独出击,蹲点守侯、调查摸底和上路稽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先后出动7个稽查中队、5000多人次,登记的驻点经营车辆达1500多辆,补征规费1600多万元。台州运管部门与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开展紧密合作后,把对货运车辆运营监控工作渗透到高速公路,并借助公安的“天网工程”信息平台,掌握外省货车长期在浙江省驻点经营的动态资料,促使外挂车辆及时到当地运管部门办理驻点登记手续。各地在加大路上稽查力度的同时,采取各种便民措施,便利车主依照相关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针对外挂车辆回流难问题,浙江省交通厅运管局与省公安厅交管局联合印发了文件,就具体问题提出了办理意见。交通部门还制定了《驻点浙江省经营的外省籍车辆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统一了外省驻点经营车辆养路费、公建金等规费的缴纳标准、方式和管理程序,并为大吨位货运车辆的缴费提供相关鼓励政策。
立足长效促进市场转型
在对各地的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不少货运配载和运输企业近期着手购置新的大吨位货车,调整运输业务网络布局,并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为企业的转型升级做准备。“货运市场的综合整治已经开始净化市场环境,使货运市场的竞争重新回到公平的规则上来,这让我们看到了企业发展的良好前景。”华宇物流金华公司杨经理如是说。
立足长效抓整治,通过整治促转型,各地在开展货运市场整治工作中,根据本地实际,采用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政策措施。台州市在与全省同步开展整治时积极推出了货运管理年活动,计划通过两年时间,规范货运市场经营活动,促进货运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他们一方面严厉打击车辆外挂行为,规范驻点车辆管理;另一方面规范其他营运车辆的管理,积极引导外挂大吨位车辆回流,推动货运运力结构重型化、厢式化进程,促进货运运力结构的优化调整。同时当地还加强了站场建设和管理,以规模型的物流中心和货运有形市场带动货运企业的辐射能力,改变目前货运市场经营主体散、小、弱,车型结构、经营结构失调的局面。杭州、宁波、温州等地在开展货运市场整治期间还花大力建立货运企业服务信用评定、公示机制,绍兴、嘉兴等地适时推进当地快速货运的发展,引导货运企业加快接轨现代物流业。
“整治是手段,促进浙江省道路货运业乃至现代物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才是我们真正的目标。”浙江省交通厅运管局负责人认为,“发达的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为浙江货运业提供了旺盛的需求,持续扩大的市场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又将为现代物流提供广阔空间,浙江货运业必须加快调整和规范,才能抓住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