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竞买人资格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符合竞买人资格及条件的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样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于2006年7月28日~8月30日(工作日)到芜湖市北京东路36号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谊和大厦4楼)索取有关拍卖出让文件,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定于2006年8月31日16时,地点在芜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2楼会议室(芜湖财政大厦南侧)。若报名登记不足3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8月31日~9月13日(工作日)17时,地点在芜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芜湖财政大厦南侧)。
五、其他事项
1.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2.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拍卖出让,加价幅度在拍卖会前确定;若转为挂牌出让,加价幅度为10万元的整数倍。
3.建设工期:建设工期为二年,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付款方式:土地出让金分二期支付,总付款期限为12个月(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的60%计456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可冲抵最后一期土地出让金,剩余40%计304万元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
6.拍卖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拍卖的具体要求等,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咨询电话:(0553)3121610 3122202
网址:gtj.wh.cn
联系人:张先生 陆先生
安徽省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06年第11号)
安徽省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2006年7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对原镜湖小学及周边地块(0612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m2) 规划
用途 规划主要
技术指标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0612 东至市消防支队、南至黄山中路、西至北京东路、北至市邮政局 8204 办公
商业 建筑密度<35%
容积率<1.5 40年 3800 760 “毛地”拍卖
“净地”交付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