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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5版: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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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涨价了,以原价付费;若降价,可获差价补偿
家电“期权销售”你能接受吗
  本报杭州7月31日讯(实习生 童心 傅青华 记者 徐贤飞) 在国内家电市场上,为规避涨价风险,一个全新的销售概念“期权销售”正被炒得沸沸扬扬。即由厂家和商家通过预购订单方式,向消费者预售家电,然后按约定的时间(一般半年以后)与地点送货。在此期间,若有涨价,消费者仍以原价付费;若有降价,消费者可以得到差价补偿。

  这看似优惠消费者的销售概念,在杭州能否被接受,笔者进行了采访。

  杭州还没引入这一销售方式

  “老实说,我还是首次听到‘期权销售’这个概念,”苏宁电器市场策划部副经理丁冬接受采访说:“但这应该是一项对消费者有利的举措。如果消费者有需求,我们也愿意做。”

  据了解,虽然没有“期权销售”,但苏宁已经推出一个“保存期”的做法,按照不同品牌的产品,给消费者免费保存家电两个月至半年,方便消费者。“但价格以当时的购买价为准,不会因市场变动而给消费者有任何补偿。”丁冬介绍。

  国美也未因规避涨价风险,而引入“期权销售”的概念。浙江国美监管总监徐林燕认为,“期权销售”对于家电零售商并无好处,“到今天为止,国美还是没有收到厂家要求实行‘期权销售’的意向,国美近期应该不会推出‘期权销售’”。 但“保存期”的做法还是存在。在中河北路国美店,春兰空调销售人员说,凡是新买家电产品,商家最多可替消费者保存45天,“不过,超期每天就要收费2元钱”。

  消费者“买与不买”各执一词

  “听起来有点道理,但实际上是多此一举。”正在延安路一家卖场选购空调的顾客刘先生说:“家电又不是像房产一样,年年都会大涨。几十元的价格变动,很难让大家对‘期权销售’产生足够的兴趣。”另一位韦女士坚持要等到用时再买。她说,即便是为了防止电器涨价,她也宁愿选择等待,采用预购的方式“不划算”,“谁知道他们会给我的是什么货呀?”

  就当一些消费者对家电质量表示担忧,并认为“没必要”外,在苏宁挑选冰箱的童先生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如果确定要买,又认定了一个品牌,倒是愿意试试。但最好是有新产品推出时,厂家商家能够允许同价替换。”有一位消费者甚至提出了“交易的市场”,“有个地方能够卖这些‘期权’就更好了。如果自己不用,还可以卖给别人。”

  “保存期销售”已在进行

  虽然“期权销售”还存在争议,但一些家电厂商已经有了类似“期权销售”的做法。在中河北路国美店,店员孙女士介绍,比力奇、老板电器等一些品牌家电,由于所预售的货物一般都从厂家直接发货,所以不用收取保管费,保管期限甚至可以延长到两三年。而且一旦有新品推出,还可以提出更换的要求。而这期间电器价格若有上涨厂家不会提价,价格下调则会按差额数目退还给消费者。“按这种方式购买的,主要是那些因购房或装修而延期取货的消费者。”孙女士说。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家电卖场对 “期权销售”并不积极,要想获得消费者的认同,也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究竟家电“期权销售”这步棋该如何落招,前景仍不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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