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于去年对电玩具、塑料玩具、童车、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等六大类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07年6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以上玩具,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