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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1版:一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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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届六中全会今秋十月在京举行 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
· 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 扎实推进“法治浙江”建设
· 宁波两百工地特设“夫妻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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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
· 中止多哈回合贸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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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2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夏宝龙在全省“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 “五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 扎实推进“法治浙江”建设
  本报杭州7月24日讯 (记者 朱海兵) 省委副书记、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夏宝龙在今天召开的全省“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紧紧围绕“法治浙江”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为我省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前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圣平、省政协副主席吴国华出席会议。

  夏宝龙在充分肯定全省“四五”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后指出,开展“五五”普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建设“法治浙江”的基础工程,是顺利实施我省“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创新,真抓实干,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夏宝龙强调,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始终,自觉用以武装干部群众头脑、指导普法工作实践;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努力建设“法治浙江”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的理念、载体和形式。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用法的表率,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的统一,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本领。

  夏宝龙要求,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领导责任到位,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引导社会共同参与,切实保障我省“五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

  会议还表彰了一批“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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