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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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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2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农民和职工首次成为重点普法对象
“五五”普法期间,我省将着力提高这两类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
  本报杭州7月21日讯 (实习生 吕晶 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毛建一) 由于缺乏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常有农民和职工非但不能及时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会触犯法律。记者今天获悉,我省最近出台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中,首次把农民和职工列为重点普法对象,并将着力提高这两类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法律素质与依法维权能力。

  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志忠介绍说,以往普法中更多关注的是法律知识普及,而在引导公民尤其是农民、职工的“如何依法去维权”等方面还存在不少欠缺。如今在20年普法教育的良好基础上,2006年至2010 年的“五五”普法期间侧重点从“知法、守法”到与“用法”并举的转移,是非常必要的。

  “五五”普法规划明确要求,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职工法制教育制度,重点加强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婚姻家庭、工会及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突出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明确用工单位和所在辖区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充分发挥“民工学校”等阵地的作用。

  在农村,重点加强土地承包、计划生育、妇女权益保障和村民自治等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的一般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培育他们信仰法律、崇尚法律的法治观念。重点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法制培训工作,培养农村基层法制建设的骨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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