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7月20日讯 (实习生 童心 记者 金涛) 昨天,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自8月1日起,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购物节目不准在电视上“叫卖”。据省工商局透露,国家广电、工商总局之所以发布这道“禁令”,主要是鉴于近来一些医疗机构在广播电视医疗资讯类服务节目中,隐含保证治愈内容,夸大诊疗效果,利用专家、患者名义进行证明,误导患者;一些电视购物公司也借机夸大一些丰胸、减肥产品的功能,以消费者使用产品前后形象做对比,使用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使用效果,从而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广播电视媒体的社会公信力。
今天下午,笔者试着以某丰胸美体产品代理商的身份,向省内一家电视台广告部咨询刊播广告节目的事宜。该台广告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他们上午已接到通知,即日起不再受理丰胸、减肥类广告业务,该台所属的几个频道也将一律停播此类广告。至于今后是否可播及何时再播,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尚不清楚,需等待相关部门的通知。不过,他个人认为,既然国家相关部门已下了“禁令”,这类购物节目“复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晚上,记者又特意赶在电视播出的黄金时段,对各电视台播出的广告节目进行“扫描”。尽管“禁令”要从8月1日起才正式实施,但10余个省内电视频道已提前开始“清扫”行动,屏幕上几乎看不见上述五类产品的广告或购物节目。不过,一些外省市的电视频道仍在继续插播甩脂机、瘦身仪等减肥产品的购物节目。
与此同时,记者从省消协和杭州市12315投诉中心了解到,近年来,有关部门也受理了不少省内消费者对丰胸、减肥尤其是增高等产品的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产品名不副实,疗效不明显或者是根本不具有疗效,产品实际效果与广告宣传明显脱节,让消费者白白花了“冤枉钱”。省消协秘书长王永木表示,“消费者之所以会购买这类产品,大多是受电视广告几近神乎其神的疗效宣传的误导。因此,叫停此类广告十分明智,也十分必要”。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在接到国家两局《通知》的当天,该局便将《通知》全文“挂”到了浙江广告监测咨询网上,以方便各电视媒体及时把《通知》精神落到实处。同时,他透露,下一步工商部门还将对省内电视广告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加大各级监测机构对电视广告的监督查处力度,对违规电视广告即时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