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循环经济 建设节约型社会
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7月13日,省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了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听取了省循环经济工作办公室关于上一年工作情况和新一年工作思路与重点的汇报,研究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任务。会议指出,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和“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纲要》,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和节约型社会建设,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示范区。
2005年是我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全面启动的重要一年。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围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标,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落实全省循环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取得了良好的开局,省市联动、部门齐抓的工作机制已经形成,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我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
节约型社会的主要工作举措
抓启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经过半年左右的筹备,省委、省政府于去年6月份召开全省循环经济工作会议,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二是省里建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正副组长,26个省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并相继召开省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循环办工作会议。三是各市均已成立由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责任,全面部署实施工作。四是省级有关部门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推进相关领域的循环经济工作。
抓引导,制定出台政策举措
一是注重规划引领。省“十一五”总体规划突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内容,并设置单独篇章。各市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也在加快推进,杭州、湖州市已通过规划论证,正在报批;温州、嘉兴、衢州等市也已完成初稿。二是注重政策引导。去年8月,省政府印发《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纲要》和《贯彻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市随后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同时,省里还出台了工业循环经济、节约用电、严格土地管理、工业节水、建筑节能、节约原材料、节能降耗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交通厅、省建设厅也分别制定专项指导意见。三是注重专项规划。由省发改委牵头编制的《“十一五”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总体规划》已完成讨论稿;由省经贸委牵头的《“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已完成论证和衔接;由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负责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近期将形成初稿;由省农业厅牵头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已完成专家咨询;由省建设厅牵头的《“十一五”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已定稿。
抓示范,明确项目创建载体
一是正式启动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去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明确了发展循环经济的九大重点领域、九个一批示范工程及相应的责任部门,共选择125个项目,总投资372亿元,成为我省的工作主线和工作抓手。二是相关厅局牵头的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全面推进。省经贸委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循环经济“4121工程”。省水利厅组织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省建设厅组织实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69项。省科技厅组织实施22个发展循环经济技术示范工程。环保、教育等部门继续推进绿色系列创建活动。三是各市循环经济项目加快建设。各市在配合实施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的同时,也组织实施各市的重点工程项目。如:杭州市实施循环经济发展“770工程”;宁波市实施循环经济“十项行动计划”;温州市实施循环经济“551行动计划”;湖州市实施循环型农业“4612行动计划”、循环型工业“3911行动计划”、循环性服务业“3551行动计划”;绍兴市实施“850工程”;台州市实施发展循环经济“511行动计划”,等等。
抓宣传,营造社会浓厚氛围
一是省发改委和省委宣传部开展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去年12月,我省组团参加全国建设节约型社会展览会,宣传我省有关工作情况和成绩,得到党和国家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获得最佳组织奖和最佳设计奖。三是联合媒体对有关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典型示范等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同时,省循环办、省发改委牵头发起“浙江省循环经济协会”,创办循环经济工作简报和“浙江省循环经济网”,举办全省循环经济知识培训班,组织编写了《循环经济知识读本》。各市也以循环经济为主题,开展了电视论坛、报纸专栏、专题展览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我省发展循环经济工作
的主要成效
循环经济在三个层面上同步推进
企业层面的小循环较快发展: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废弃物内部循环、污染治理等途径实现内部的小循环。全省已累计完成清洁生产企业试点300多家,省级绿色企业近200家,涌现出一批像杭钢、巨化、镇海炼化、新安化工等循环经济发展较好的典型企业。
园区层面的中循环不断发展:园区通过生态化改造,进行资源梯级利用,构建企业间的产业链,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从而实现园区的中循环。全省启动第一批11家开发区(园区)生态化改造示范工程,出现了像绍兴滨海工业园区、宁波化工园区、宁海循环经济示范区等一批循环经济发展较好的工业型园区。同时,全省提出至“十一五”末建设100个左右的循环型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目前已启动了9个。
社会层面的大循环有序发展:循环型城市、循环型社区、循环型物流、节约型政府等活动正在我省有序推进。目前已建成省级以上绿色社区208家(其中国家级10家)、绿色学校304家(其中国家级29家)、绿色医院21家、绿色饭店189家。同时,全社会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正在不断完善,去年我省被列为国家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试点省,由杭州大地环保公司具体建设家电回收处理项目。宁波市被列为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已上报试点方案,启动了创建循环型城市工作。湖州、绍兴、台州、温州等城市循环经济发展有声有色,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成效明显
节能方面:2005年,全省单位GDP能耗为0.9吨标煤/万元(按现价计算),为全国的73.7%。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1.49吨标煤/万元(按现价计算),为全国的57.5%。省有关部门安排了一批节能项目,11个市组织实施一批节电改造项目共节电21.7亿千瓦时。此外,建筑节能工程、政府机关和服务行业节能工作正在逐步推进。
节水方面:2005年,全省万元GDP用水量159吨,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省有关部门支持了一批企业节水项目,预计可节约用水1.6亿立方米。继续实施“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等农业节水项目,全年共完成渠道衬砌7000公里,改善和扩大灌溉面积15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95万亩。
节地方面:通过园区清理整顿,全省园区总数由758家减少到拟保留的111家(已通过审核94家)。严格按照有关规划、计划及控制性指标供地。继续推荐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启动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工作。2005年,我省继续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占补平衡。
节材方面:积极推行“绿色制造”,促使一批新材料的生产和应用。大力推进散装水泥推广工作,全省散装水泥使用率已达60%以上。继续推进新墙材工作,启动新一轮砖瓦窑整治,全省城镇新型墙材使用率为43.8%(若包括粘土多孔砖,则全省城镇新型墙材使用率达9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0%)。
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全年利用废弃资源约3000万吨。新认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53家,新增废弃资源利用能力311万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从水泥、砖瓦、森工等行业向化工、造纸、电子、市政建设等领域延伸。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
我省于2003年获得全国生态省建设试点称号,目前,全省已有29个市、县(市、区)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验收命名,全省建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35个,省级生态乡镇92个。“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顺利推进,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污染整治工作初见成效。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工程”等,农村农业环境得到改善。至2005年底,全省有41个县市建成了49个污水处理厂,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55.8%;垃圾处置设施62座,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8.3%,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这些都十分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下一阶段发展循环经济建设
节约型社会工作思路和重点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今年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总的思路和要求是,围绕省委、省政府“八八战略”和省“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按照循环经济发展纲要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意见的精神,紧扣“991行动计划”这一主线,狠抓规划引导、典型示范、资源节约、产业共生、政策扶持等工作的贯彻落实和有效推进,努力取得工作新成效和新进展。
强化规划引导,完善政策支持
一是编制完成《浙江省“十一五”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总体规划》,争取三季度经省政府同意后颁布实施。做好相关专项规划与“十一五”总体规划的衔接及实施推进工作。二是针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制定若干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部门政策意见。如修订浙江省节约能源法实施条例,修订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指导意见,制定出台高效生态农业园区建设实施意见,等等。三是力争尽快建立省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财政引导资金或贴息资金,主要用于省里直接抓的跨区域、跨行业、示范性、引领性的重点循环经济项目。各市也应建立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用于省市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的扶持。
抓好典型示范,推广试点经验
一是全面推进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百项重点项目、九大领域骨干项目和工业循环经济“4121示范工程”,以及各市组织实施的项目建设。二是争取于八、九月份以省循环经济领导小组或办公室的名义召开现场交流会,选择循环经济发展较好的市县和企业(项目)进行示范交流及推广。三是整合各类科研资源,努力开发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技术,促使循环经济技术成果产业化。四是抓好我省作为全国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试点省和宁波市作为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的建设和实施工作。
落实资源节约,深化资源综合利用
节能: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的通知》要求,着力抓好1311家重点用能企业和重点用电单位的节能(节电)工作,推进国家公布的10大节能工程(我省重点抓好7大工程)。加强能源监测和技术服务等基础性工作,加快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工作。
节水:落实《关于加强工业节约用水的意见》,重点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约用水和节水技术、工艺与产品的推广,实施重点企业用水定额管理。加快实施农业“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开展40个重点灌区配套改造,完成800公里骨干渠道改造,实现节水1亿方。
节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保证国家及省重点建设项目,对属于限制类的新上项目和淘汰类项目不予供地。修订完善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和控制指标。加大集约用地考评结果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挂钩的力度,继续开展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试点。
节材:根据国家《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要求,开展粘土砖生产的整治工作。继续贯彻实施《浙江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城市城区全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重点抓好废旧家用电器与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废旧轮胎和包装物等废弃资源回收利用。进一步抓好国家新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宣传贯彻工作,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指导各地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工作。
加强清洁生产,推进园区改造
一是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当前主要集中在省控重点污染企业和属于依法强制性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006年完成清洁生产试点企业130家左右,创建绿色企业40家左右。二是积极促进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在去年启动11家开发区(园区)的基础上再扩大若干试点,推动成为省级生态化建设和改造的示范区。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浙江省开发区(园区)生态化建设和改造的指导性意见》,组织编制和实施全省开发区(园区)生态化建设和改造规划。三是继续加快建设循环型生态农业园区。因地制宜地选择生态农业模式,在现有的基础上今年再启动一批高效生态农业园区的建设。四是继续做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以“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作为重点,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建设200个示范村和整治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在市级生态乡镇基础上,建成30个以上(累计100个)省级生态乡镇,生态乡镇所辖的30%以上行政村建成生态村。
抓好宣传教育,倡导绿色消费
一是组织开展各种形式新颖、宣传效益好、推广意义大的宣传培训活动,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宣传典型案例。二是以学校、社区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推动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及消费模式。三是加强政府机关节约资源工作,发挥政府机关的带头和示范作用。制定全省绿色创建五年规划,加大绿色系列创建力度。
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
进一步完善省市联动、部门齐抓的工作机制和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相结合的运作机制。省循环办将认真做好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九个一批示范工程”的牵头部门抓紧推进实施工程和项目。各成员单位将认真组织落实2006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各市也将加强工作交流,明确相应职责,采取切实有关措施。省市循环办及成员单位将振奋精神、积极进取,共同为促进我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我省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载体
“991行动计划”
“991行动计划”是对我省发展循环经济九大重点领域、落实循环经济“九个一批”抓手、实施100个左右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的概括,是我省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载体。
发展循环经济九大重点领域
围绕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积极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建设生态城市和生态乡镇、努力倡导绿色消费、建立完善政策法规等九大重点领域,省级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研究提出各领域的发展计划、发展重点和发展举措并组织落实。
落实循环经济“九个一批”抓手
(一)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以冶金、电力、医药、石化、造纸、建材、轻纺等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量较大、污染较重的行业为重点,选择100家企业作为省级工业循环经济首批试点单位,全面推进清洁生产、能源节约、原材料节约和废弃物综合利用。
(二)建设一批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对全省拟保留的以工业为主的园区(开发区)全面实施生态化改造,通过产业链延伸、资源综合利用、土地集约使用、废物集中处理、热电能源共享等模式,在2007年前建成10个左右不同类型的生态化改造工业示范园区。
(三)建设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园区。
建设粮油、蔬菜、茶叶、柑橘、特色小水果、蚕桑、花卉苗木、食用菌、养殖等生态农业示范园区,使之成为效益农业的集聚区、安全农产品的生产区、休闲农业的观光区和现代农业的先行区。至2007年建成50个左右生态农业示范园区。
(四)建设一批绿色建筑和绿色社区。
结合贯彻实施国家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从规划、设计、施工、使用和管理等各个环节抓好建筑“四节”工作,2007年前,建成一批既有建筑改造、绿色建筑新建示范工程,全省50%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达到节能50%以上的设计标准,绿色建筑实现节能65%以上;围绕垃圾分类拾拣、污水入网处理、太阳能利用和绿色消费等内容创建绿色社区。2007年前,创建50个左右省级绿色社区,争创10个国家级绿色社区。
(五)建设一批“四节”示范工程。
建成一批节能示范工程,至2007年,全省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达到38%,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 建设一批节水示范工程,2007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以上,其中重点行业达到75%以上; 建设一批节地示范工程;建设一批节材示范工程。
(六)扶持一批政府鼓励使用的绿色产品。
建立绿色产品扶持政策体系,绿色标识食品、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制度得到广泛推广。至2007年,形成一批政府扶持和鼓励使用的绿色产品。
(七)建设一批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工程。
重点围绕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共性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有产业化前景的科研成果,在2007年前启动或实施22项循环经济科技示范项目,并推广应用到100家以上的企业和项目。
(八)建设一批废弃物处置和回收利用项目。
围绕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工作,建设一批废弃物处置和回收利用项目,建立完善重点废旧物资回收制度。至2007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矿产资源总回收率比2004年提高10%以上,全省废旧物资免税销售总值达到550亿元,年均增长5%以上。
(九)制定一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
研究制定促进能源、土地、水资源、原材料节约、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清洁生产等方面的地方法规规章,出台关于能耗限额、取水定额和土地集约利用、城市生活用水、建筑节能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等。
实施100个左右循环经济重点项目
依据九大重点领域和“九个一批”抓手,选择100个左右能在2007年前后基本建成并发挥效益的循环经济重点项目,主要包括重点的节能工程、节水工程、园区生态化改造工程、清洁生产项目、清洁能源建设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项目、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生态物流中心、海水淡化项目、脱硫除氮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