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南浔区荻港村有一个“六老办”,成员都是些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职工、老队长、老农民,他们宣传法规、督查卫生、调解纠纷,既是村两委的好帮手,又是村民的服务员。建德市从今年开始,拿出10万元资金奖励民间调解员,该市第一季度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20件,调解成功率达96.87%。
把这两则新闻放在一起,笔者想说的是,作为和谐社会的“润滑剂”,民间调解大有作为。西方学者考察中国后,曾将人民调解员喻为“东方之花”;而在民间,老百姓则亲切地称之为 “和事佬”。
在城镇街衢、乡村社区,邻里相处,居家生活,同事合作,出门在外,难免磕磕碰碰。在唇枪舌战或剑拔弩张时,如果有“和事佬”劝一劝,拉一拉,“良言一句三冬暖”,让双方有话好好说,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有可能一笑泯恩仇。民间纠纷小到夫妻拌嘴,大到群体闹事,政府部门不可能事无巨细,一揽到底,也不可能凡事都找警察或法庭上见。在这个意义上,民间义务调解员是对政府公权力的一种有效补充,亦可大大节约行政成本。
建设和谐社会,无不系着群众的利,牵着百姓的情,任何疏漏处理不当都可能产生分歧、摩擦和矛盾。如果是一些原则性的大事,由政府部门出面解决倒也好办;如果是一些非对抗性的小事,哪怕是一点点偏差,一点点隔阂,都可能成为祸端,甚至酿成悲剧。工伤、交通、医疗、宅基地、拖欠款、环境污染、征地拆迁、房屋租赁等等,都容易造成邻里关系紧张,引发各种纠纷,有的甚至为此大动干戈,对簿公堂。“和事佬”的作用在于化干戈为玉帛,用“婆婆嘴、妈妈心”磨出和谐——当婆媳或夫妻不和时,有人上门说和,一个家庭可能就此和好如初;当左邻右舍之间为了芝麻绿豆大的事争吵不休,有人登门劝解,矛盾就会化解于萌芽。“和事佬”的存在,不仅反映了好心人、热心人求和求安的愿望,于社会安宁大有裨益。
天下之乐,在于和美。和谐,承载一颗颗爱心和善心。就算一个“和事佬”一年化解一个纠纷,那么十个,百个,千万个呢?当我们的每一个村庄,每一个社区,每一片土地,都有一个个“和事佬”,整个社会又将是怎样的温馨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也许每个人岗位不同,能力不等,贡献不一,但“分工虽不同,都是主人翁”,我们不妨以十倍的努力,百倍的诚意,甘当“和事佬”,善解“千千结”,“风日晴和人意好”的和谐美景就会时时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