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归属教育部门而不是工商部门,所以大学应以教学为主,不宜办太多企业。”正在上海参加第三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的中外校长一致认为,大学在创新过程中,应与企业合作,但不宜直接参与企业的运作。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是大学的三大功能,其中技术成果的转化是大学社会服务功能中的重要内容。大连理工大学校长欧进萍说,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学校研究人员开公司一时兴起,成功的少,失败的多,但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大学的科研成果转化意识、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
“我国大学与企业的合作已进入第二阶段:共同成立合作研发中心,企业成为创新主体,这是目前比较好的模式。”欧进萍说,这样可以弥补企业的研发队伍和条件的不足。“但最终大学要与企业分工合作,企业成立独立的研发机构,大学更多是为企业提供更高端的技术。”
“大学不能取代企业进行产品研发,应该做企业不足的技术创新。大学跟企业竞争很容易失败,因为大学没有那么多资金。”美国斯坦福大学校长约翰·亨尼斯说,大学与企业的合作重点不是新产品,而是帮助开拓新产业、新领域。大学注意力应在长期研究上,判断企业将会碰到的问题。
约翰·亨尼斯还指出:“大学以教学为主,不能直接参与企业的管理,因为一个人很难一心二用,我很反对教授参与公司的实际运作。”
英国剑桥大学副校长伊安·莱斯利说:“有的企业成立初期有剑桥大学的支持,但它羽翼丰满后就得独立上路。”
新西兰奥克兰大学校长斯图尔特·麦卡钦认为,顶尖科研人员应进行基础研究,但科研过程中可以衍生出产品。如新西兰奥克兰大学在研究固体肿瘤生物构造时发明一种新的抗癌药,目前已进入临床试验阶段。但科研人员还在继续固体肿瘤的研究,其他交由企业去做。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