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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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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1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夏宝龙在金华调研时强调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扎实推进农村法治建设
  本报金华7月14日电 省委副书记夏宝龙近日在金华调研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建设“法治浙江”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农村法治建设。

  7月13日至14日,夏宝龙在金华市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先后来到兰溪市、婺城区、金东区,实地考察部分乡镇(街道)、村,着重就加强农村法治建设进行调研。

  夏宝龙指出,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坚持把普法教育作为农村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来抓,针对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和广大农民的现实需求,创新理念,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与农民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民正确行使权利的能力和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切实担当起建设新农村的重任。要突出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法制教育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培养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的骨干力量。

  夏宝龙强调,社会实践是最好的普法学校。要坚持普治并举,把学法与用法统一起来,使农村干部群众在生动的法治实践中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要继续以创建“民主法治村”活动为主要载体,深化依法治村工作,不断完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夏宝龙要求,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积极探索建立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既发挥好法律对人们行为的强制规范作用,又发挥好道德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农民的道德觉悟和守法意识,努力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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