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浔7月12日电 (记者 楼欣建 通讯员 朱耀峰 沈伟) 昨天,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对持刀入室抢劫、遭遇网上视频现场直播而落网的蒙面大盗车锋锋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车锋锋有期徒刑10年。
今年4月21日中午11时许,家住湖州市区仁皇山庄的蒋先生正在家里上网打牌,并与一名网友视频聊天。对方是一名陆姓女子,在湖州市和孚镇重兆集镇上开寄卖店。忽然,蒋先生听到网友“啊”的叫了一声,接着,视频中就出现一个头戴红色头罩、露出两只眼睛的人,此人手里还拿着一把刀。该蒙面人用刀指着陆姓女子,然后用一条绳子把她的双手连身体绕了一圈捆住,并向她要钱。
蒋先生从视频见此情景,急忙打电话报案。当时,陆女士正在寄卖行里面的房间上网,房门是锁住的。听到有人敲门,她就打开了门,门一打开,就冲进来一个蒙面的男子,手上拿着一把水果刀。此时,陆女士忽然想到自己的电脑视频开着,她把希望寄托在视频对面的网友身上。她从椅子上站起来,以便让网友看清楚屋里发生的情况。
蒋先生在视频中看到了抢劫过程的现场直播。蒙面男子拿走了放在抽屉里的一万元现金和一部手机。
被告人车锋锋说:“我把摩托车当在陆某的寄卖店里,想到自己没钱按期赎回,而且该寄卖店平时人很少,店主一般都在房间里,又是女的,便产生抢劫该女店主财物的念头。”当车锋锋跑出寄卖店不久,就被接到蒋先生报案赶来的警察和附近的群众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