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广东的单位GDP能耗在全国是最低的,但与发达国家比还有很大差距。以百万美元GDP能耗计算,2004年广东为8.15吨标煤,是欧盟的3.8倍,日本的6.2倍。广东的主要工业品单位能耗比国际先进值高20%—40%,机动车燃油经济性比欧洲和日本低25%和20%。
加大第三产业比重,是降低能耗的诀窍之一。然而,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丁力博士同时指出,当前,我国第三产业单位能耗创造增加值的能力并不强。
丁力用2004年的数据分析了广东的能源消耗情况。在广东省1亿5千万吨(标准煤)能源消费中,加工运输等中间损失约占5%,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生活消费占12%左右,两者均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相当。广东的终端能源消耗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约占全部终端能源消耗的3/4,但是,广东第二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统计,广东2004年第二产业每万元增加值消耗能源1.03吨标准煤,远低于全国1.64吨的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广东的第三产业,尽管全国经济普查大幅度提高了广东第三产业增加值,但是,有关数据表明,全省的第三产业单位GDP能耗仍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40%以上,表明广东第三产业单位能耗创造增加值的能力并不强。
因此,丁力认为广东需要进一步提高第三产业的发展质量,适度控制那些能源消耗大、单位产值小的低端生活型服务,大力发展单位能耗产出大的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努力改变当前广东第三产业单位能耗较高的不利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