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建设部公布了去年我国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截至2005年底,全国城镇住宅建筑面积107.69亿平方米,占房屋建筑面积的比重为65.46%,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6.11平方米,其中东部地区人均28平方米,中部地区23.9平方米,西部地区25.24平方米。
这组数据中,东部地区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中,浙江以34.8平方米居全国之首;接着是上海的33.07平方米;排名第三的是北京的32.86平方米;福建以32.28平方米排列第四。而在中西部地区,除重庆有30.68平方米之外,多数城市低于25平方米。
同时,按照建设部公布的数据,全国城镇户均住宅建筑面积,即住宅建筑面积除以居住户数之后,得出的数据是83.2平方米,也就是说,每户居住的房屋建筑面积不到90平方米。此外,户均成套住宅套数为0.85套。(钟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