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近日就印发并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接受记者采访,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印发和实施确实具有重要意义,请您再介绍一下它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答:《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共分9章47条,在内容上有以下特点:一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考核评价标准。二是严格考察对象的提名程序,进一步发挥民主推荐的作用。三是完善测评内容,提高民主测评的质量和效果。四是坚持群众公认,搞好民意调查,更好地体现了群众的广泛参与。五是实行部门评价与群众检验相结合,开展实绩分析,在坚持注重实绩原则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六是改进个别谈话方法,提高个别谈话质量。七是充分运用各个考察环节成果,突出综合评价。
问:《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坚持了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对干部考察的传统做法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又引入了新的方法和手段,请您重点介绍一下民意调查和实绩分析这两种新方法。
答:引入民意调查和实绩分析方法,对于进一步落实广大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工作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多种方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明确,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民意调查,以在来自基层的“两代表一委员”(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进行问卷调查的方式为主,有条件的地方,还可采取入户调查、政府网站评议等方法在有关人员中进行;调查的内容既可以是领导班子的工作状态和工作成效,也可以是领导干部的作风形象;调查结果以群众的认可度来体现。对实绩分析,在内容设计上,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提出评价要点。同时,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的要求,明确具体分析指标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操作方法上,将有关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可以量化的指标,由统计部门归口统计。将难以量化的有关内容,整合到民意调查中进行,通过群众满意度来检验。通过对当地发展状况的总体了解,在适当进行不同地区之间的横向比较的同时,重点对任期内的情况进行纵向比较,以分析领导班子的工作实绩为基础,从中分析评价干部个人的工作实绩。
问:这次制定的《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非常突出综合评价这一方法,请问应该怎样做好综合评价?
答:《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把综合评价作为干部考察的统筹性方法。进行综合评价时,要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的结果进行全面分析,既看经济建设的情况,又看社会发展的情况;既看经济增长的数量,又看经济发展的质量;既看客观条件,又看主观努力;既看干部目前取得的成绩,又看其对长远发展作出的贡献、打下的基础。同时,要与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巡视组巡视、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反映的意见,以及平时了解的其他情况相互补充印证。特别要注重考察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勤政廉政、求真务实、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在全面掌握考核信息的基础上,采取类型分析、数据分析、比较分析、环境分析、历史分析等方法,由考察组集体进行研究。通过多方面、多角度的分析印证,这样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德才素质,更加客观公正地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评价。
(据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