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仅17岁的少女彭某一年内竟先后化名“嫁”人达8次,骗取他人财物12万多元,最终被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记者在江西采访时了解到,近年来农村骗婚案件不断增多,法院法官在严惩骗婚犯罪的同时提醒农民群众,莫因娶妻心切轻信“媒妁之言”,给骗婚犯罪以可乘之机。
2004年5月,彭某伪造一张符合结婚年龄的假身份证后,与龚某、张某合伙商定了骗婚计划。5月10日,彭某等人来到金溪县琅琚乡某村,彭某“嫁”给村民李某并骗得礼金6000多元后不见踪影。此后一年时间内,彭某等人故伎频施,先后在江西金溪县、南昌县等地农村作案8次,共诈骗财物12万多元。
近年来,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村女性纷纷涌入城市务工,使农村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农村男青年的择偶空间大大缩小。为了完成传宗接代任务,一些农村地区的单身汉在家庭的支持下,不惜倾家荡产,买卖婚姻,给一些骗婚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据临川区人民法院透露,近年来农村骗婚案频发,过去3年仅该院审理的骗婚案就有32件,涉案人员共47人,受害人多为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的农村大龄男性,文化水平较低,家处经济落后的偏僻乡村。骗婚者在骗取受害人信任后,多以礼金钱、订婚钱、女方金银首饰、女方父母赡养费为名骗取钱财。
临川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黎璆说,农村骗婚案频发已经给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带来了严重危害:一是骗婚容易造成家庭问题,本地人充当中介参与骗婚更会造成邻里不和,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二是骗婚容易滋生买卖婚姻,助长农村青年不思进取的心态和犯罪活动的猖獗;三是骗婚导致非法同居增多,给计划生育带来隐患,已婚妇女骗婚嫁给男方后再生育将造成计划外超生;四是少数“三陪女”“发廊妹”参与骗婚将造成性病甚至艾滋病传播。(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