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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本公司受有关单位委托,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原浙江超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盐阳光聚脂切片有限公司、海盐富华合纤有限公司、浙江海盐超同化纤有限公司四企业抵债资产,含位于海盐县百步集镇的厂房等建筑物建筑面积26309.43平方米、占用23490.3平方米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化纤设备一批(以现场看货看样为准),整体拍卖,起拍价人民币2400万元(以上拍卖标的按委托人要求设拍卖保留价)。

  拍卖时间和地点:2006年7月12日上午10时于海盐县农业银行会议室

  标的预展时间:2006年7月10日、7月11日

  拍卖有关手续:有意竞买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代理的需有书面授权)、个人凭身份证,于公告之日起至2006年7月11日下午4时前(双休日除外)至杭州市解放路187号或嘉兴市禾兴南路122-13号本公司报名处办理有关报名参拍手续并按规定交付拍卖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拍卖成交者拍卖保证金冲抵部分拍卖款,未成交者拍卖日起10日内无息退回)。

  联系方式:阮女士 李女士 (0571)87064436 85928158

  施先生 邵先生 (0571)87831971

  徐先生 13305732330 (0573)2032875

  拍卖公告

  浙江广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嘉兴市嘉德利拍卖有限公司

  2006年7月5日

  为进一步扩大“万村放心店”工程的社会影响,正确诠释并形象展示放心示范店的内涵,提高公众监督放心示范店的参与程度,增强放心示范店经营业主规范经营的自律意识,省工商局决定即日起向全社会征集“万村放心店”工程放心示范店的徽记。现将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万村放心店”工程的基本情况

  “万村放心店”工程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维护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的重要内容,连续两年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中。“万村放心店”工程由省工商局牵头实施。该工程主要是在全省广大农村现有的各类小商店中,每个行政村确定一家将其改造成商品质量安全、经营秩序规范的“示范店”,实行动态管理,带动农村其他商店规范经营,积极引导农村商店走正道、售正货、树正牌,确保农村消费安全。

  二、放心示范店徽记设计基本要求

  1.徽记放置于农村放心店内,要求贴近农村社会,容易理解,能够形象贴切、简明易懂地展示出放心示范店质量安全放心、店容店貌整洁、经营秩序良好、示范带头等内涵;

  2.能够体现经营业主自主参与、自律经营、自我承诺,坚持“走正道、售正货、树正牌”的涵义,并体现“三正”文字;

  3.徽记要求构思新颖,有创意,色块线条简洁明快,容易制作,鲜明醒目;

  4.表现形式不限,电脑制作、手绘均可,来稿应附简要创意叙述;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稿的,图片格式可为:JPG,图片分辨率应在800×600以上;

  5.参选的徽记不得对他人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其他图案和著作权构成侵犯。

  三、投稿与奖励

  1.来稿请寄: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北门浙江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收,邮编:310005。电子邮箱 : ctsgood@sina.com.cn,电话:(0571)88385243,联系人:蔡先生。

  2.投稿截止日期: 2006年 7月 20 日(以投稿发出地当日邮戳为准)。

  3.入选作品的权利及归属: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属征集单位。

  4.奖励方式:最终被采用者奖励人民币5000元(含税);入围的五位参与者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 元(含税)。

  关于征集“万村放心店”工程放心示范店徽记的公告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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