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又迎来高温,热浪滚滚,热不可挡,人们在炎热中坚持工作、学习和生活。
近日,西安市教育局作出这样一个规定:根据气温情况,各中小学校可适当调整师生的作息时间;在高温时段要尽量减少学生的室外活动;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要适时开启风扇、空调等降温设施。据说有的地方也出台了相关规定,如气温超过37℃时,一些施工单位在11时至15时应停止施工。读到这些消息,真如清风拂面。
高温天气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灾害天气,不但可能对自然万物的生长带来影响,更可能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生活带来影响。因此,高温预警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传递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更重要的是为了减少高温给人带来损害。预警只是手段,防范才是目的。高温来临时,有许多人需要直接在露天工作,孩子们还得在闷热的教室里上课,他们尤其需要法规的保护。
眼下,大部分地区发布高温预警信息时,都会同时给公众以防范指导。比如提醒人们注意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提醒有关单位弹性调配工作时间,提醒人们户外工作和活动时避免过度劳累、避免长时间曝晒等等。作为一种温情提示,这样做确实能够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但是,作用毕竟有限。
以大众目光来审视,还应该从制度层面上保证预防措施得以落实,从而将高温天气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比如,在温度达到某个警戒线或预警信息达到某一临界等级时,就应该禁止户外施工作业或者采取轮班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或规定企业必须给员工配发劳动保护用品,或规定缺乏防暑降温设施的学校休学停课。
“高温关怀”是一份温情,是一种动力,也是一场考试。它考验着管理者是否将员工的“幸福指数”放到重要位置。高温天气下保护公民的健康和安全,是城市管理者义不容辞的职责。高温酷暑需要“高温”关怀。我们期待社会各界行动起来,为露天作业的人员及老人和孩子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救助,用人性化的规定,细节化的措施,为群众健康和生命撑起一把把清凉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