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1版:一版要闻
4  
PDF 版
· 杭州十项新政激励创新发展
· 郑重的嘱托 殷切的期望
· 浙江省政府代表团赴新疆陕西学习考察
· “老工业”兰溪加快转型步伐
· 只有20多名旅客 发生轻微高山反应
· 德国世界杯 决出四强
· 大学生来实习免费用给补贴
· 以军轰炸巴勒斯坦总理府
· 市区地图 “印”上路牌
· 亮灯,为毕业生送行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下一篇4  
2006年7月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从“天堂硅谷”迈向创新型城市
杭州十项新政激励创新发展
  本报讯 (记者 金波) 在6月29日举行的杭州市科技创新大会暨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杭州市描绘了一幅从“天堂硅谷”向“创新型城市”迈进的路线图。尤为引人注意的是,该市即将推出的10项配套政策,含金量十足。

  杭州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创新投入大幅增长,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5%,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的75%以上;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12000件和7000件;创新成果转化取得突破,全市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高科技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2%;创新环境更加优化,支撑创新的人才体系、融资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

  为实现这些目标,杭州市将推出10项配套政策。该市明确“十一五”期间财政科技投入增幅要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收入增幅,设立4亿元的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80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设立专项资金,对专业(行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给予实际投入20%到30%的补助,最高可达500万元。

  将企业中央研究院、国家级科研院所在杭分支机构、企业国家实验室等纳入资助范围,提高公共财政对各类研发机构的资助和奖励力度。设立市孵化器建设专项资金和市科技创业种子资金,“十一五”期间每年各安排1000万元。凡符合相关条件的孵化器,均可享受税收优惠。(下转第二版)

  (紧接第一版)对孵化器新建扩建项目,优先安排农转用指标,通过市认定的孵化器享受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政策。

  设立每年预算不低于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对企业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给予资助奖励,并把自主研发的技术标准作为政府采购创新产品、认定自主品牌的重要依据。

  此外,该市还在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立名牌、政府采购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同等优先”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制定了鼓励政策。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