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9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六),内容涉及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公众投资者利益的犯罪、商业贿赂行为的犯罪,以及其他犯罪等。
新华社29日播发《刑法修改知多少》一文,对刑法修正案(六)进行了解读——
●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犯罪最高刑由7年提高到15年。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致重大伤亡,主管人员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医院工作人员采购药品收取回扣将以商业贿赂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违规挪用资金将受刑法处罚。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贷款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扩大洗钱罪上游犯罪范围。
另据新华社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9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教育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负责人,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刚刚通过的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刑法修正案(六)的有关情况,回答记者的提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郎胜在介绍刑法修正案(六)时,重点就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犯罪的处罚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他说,刑法修正案(六)针对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郎胜说,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信体系。
郎胜说,此次修改,还增加了对一些新的罪犯形式的处罚,比如破产欺诈犯罪、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和有关规定擅自运用客户资金的犯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