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4版:
本省要闻
3
4
·
“浙江制造”品牌全面提升
·
为烈士儿子 交14年党费
·
101位观众 将任终评委
·
四明山迎来红色旅游盛会
·
弘扬“红船精神” 走在时代前列
·
在百姓心中竖起丰碑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06年6月2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为烈士儿子 交14年党费
“这是我儿子今年的党费,恳请党组织收下!”6月28日,江山市公路管理所63岁的退休工人祝巨,专程赶到缙云县消防大队,为14年前光荣牺牲的儿子续交2006年的党费。1992年,老祝的儿子祝高才在缙云县消防大队服役,在一次灭火战斗中牺牲,后被追认为共产党员。自1992年起,祝巨就坚持为儿子交党费。
本报记者 施龙有
通讯员 项文俊
卢庆红 摄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