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长办公室说,裁定泰爱泰党应解散的原因是违反《政党法》第66条,“雇佣”小党派参与选举,以避免选区内只有一名候选人参选时得票率必须超过20%的限制条件。
泰国《民族报》网站报道说,一旦宪法法院支持总检察长办公室的决定,包括泰国总理他信·西那瓦在内的5党党魁将不得不另组新党参加选举,但他们的新党派若能在选举中获胜,他们仍可获提名担任部长或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