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君忆《水煮三国》一书四个不等式涉嫌抄袭案,6月22日由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下达终审判决——判定成君忆抄袭成立。与一审不同的是,本次判决还追加了出版社一方的责任。
2000年8月22日,中国企业报评论员相晓冬在《中国经营报》第14版“营销新知”上刊登了《追击品牌泡沫》一文,文中提出了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四个不等式。2003年7月,中信出版社出版了成君忆《水煮三国》一书,相晓冬认为在该书第22章中,使用了他的四个不等式原文,构成侵权。并于2005年11月16日起诉至北京市朝阳法院。法院认定,书中四个不等式为原告相晓冬的独创表达,未经相晓冬允许,被告成君忆不得使用涉案侵权内容,同时判定中信出版社免责。相晓冬和成君忆均不服判决,上诉至二中院。
在终审判决书中,二中院认为中信出版社未尽到审查义务,侵犯了相晓冬对涉案作品所享受的著作权,应承担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应停止复制、发行含有涉案内容的《水煮三国》一书。据悉,中信出版社在一审宣判后,已重印此书,删除了涉案文字。对于终审判决,相晓冬的律师表示很满意。
(据广州日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