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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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3版:国内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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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垄断法草案等首次进行审议
· 164名高级军官警官 获上将军衔警衔
· 严禁公办学校以 “改制”为名乱收费
· “经济宪法”剑指垄断行为
· 中国立法应对“天灾人祸”
· 我国将加大打击操纵 证券、期货市场犯罪力度
· 上 将
· 我国立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 防止四处“漂移” 和变相扩区
· 毛主席转战陕北 纪念馆落成开馆
· 湖南长沙出土西汉大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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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我国开始反垄断立法 
“经济宪法”剑指垄断行为
  反垄断法是保护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法律制度,素有“经济宪法”之称。据介绍,一些国家的反垄断立法已有百余年的历史,目前世界上颁布反垄断法的国家约有80多个。

  初次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共8章56条,主要规定了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这三大制度以及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处理,反垄断机构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对社会普遍关注的行政性限制竞争的问题,草案在原则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同时,还以专章形式对禁止行政性限制竞争作了具体规定。

  为落实反垄断执法工作,草案还明确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对于电信、铁路、电力、民航、金融等行业的垄断行为,近来公众反映强烈,草案的规定对此有何影响?一位参与反垄断法草案起草工作的专家表示,这部法律一旦获得通过,将会对这些行业的垄断行为产生很大的影响和遏制。但他也同时表示,“有些问题还跟深化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相关。法律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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