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大学毕业生择业的时候,山东省青岛市出现了令人堪忧的情况:许多大学生以第一年或两年间不要工资作为找工作的“敲门砖”,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
就业难令许多大学毕业生束手无策,而用工单位提出的“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标准更是难住了他们。正是由于用人单位的这一标准,使得这些应届毕业生不得不选择“零工资”就业。
青岛大学应届毕业生方萌和4名大学生在当地一家公司应聘时,都提出了“只要聘用我们,给你们白干也行”。记者了解到,这些应届毕业大学生之所以选择“零工资”就业,一方面是通过“零工资”显示本人就业的诚意,另一方面是通过就业换取两年的工作经验,为以后寻求更大发展打下基础。据悉,方萌所在的班就有20多名同学通过这种“零工资”就业的方式获得了工作。青岛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人称,我们一般不愿录用应届大学毕业生,因为他们一没工作经验,二是我们花时间把他们培养出来后,他们往往却跳槽到待遇更好的单位。而大学生提出“零工资”就业,不花钱录用,则让我们打消了顾虑。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应届大学生即使在就业试用期,只要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山东德衡律师所主任栾少湖指出,求职的大学生不要在法律之外寻求这种就业应聘,即使是自愿“零工资”就业,用人单位与大学生也应签订劳动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法律约定,不然不利于大学生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
(据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