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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5版: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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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本月15日,占据全国主流城市95%以上电梯广告的某企业在广州摆下擂台,宣布将全面渗透京、沪、穗、深的小区电梯间,此举引起争议——
广告进电梯,物管费应否调低
  电梯广告收入“未必是小数”

  该企业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电梯广告的运作基本上是该公司和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签订协议,该公司不但要按每块广告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还要支付电梯保险费等。但他以商业秘密为由不愿透露具体数额。记者从其内部探知,在穗、深等城市的住宅小区,每块电梯广告卖价每月接近1000元,一部电梯通常有两三块这样的广告牌,一个中型小区就有几十部电梯,如此推算,这未必是小数。

  从事法律工作的刘先生认为,如果这笔费用是业主委员会收取的,直接用于小区的维护建设,可以分担广大业主的公摊负担,应该是一种很理想的状态。但是,就目前广州而言,上千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不到两成,许多小区的电梯广告收入实际上是直接交给了物业公司。

  广告收入可否抵减物管收费

  记者为此采访了一些物业公司。对方称,电梯广告屏的电费,都是广告公司自己支付的,并没分摊给业主。电梯广告收入,只要用于补贴物业管理成本,取之于小区,用之于小区,就无可指责,否则没有物业公司来运作,这些涉及广大业主利益的公共资源就会一直闲置,对业主本身也没好处。

  对于“电梯广告收入用作补贴物管成本”之说,天河一小区业主徐先生不太接受。他称,以前根本没有这些收入的时候,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物业管理费标准,现在增加了这笔收入,为何不见物业管理费下调?但有物业公司人士则认为,既然业主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物业公司为了更好地提供服务,就有权在一定限度内调配小区资源,难道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停车场、会所,有一些经营收入,也要因此减免物管收费吗?

  不少市民提到,以前探讨公用面积的收入问题都围绕着外墙广告,只涉及小部分业主;而眼下兴起的电梯广告却渗透到了大量业主的身边,与许多人密切相关。到底物业公司有没将这笔收入用于小区公共事务,如何完善监管,成了焦点所在。有关人士甚至建议,必须为这笔收益单独设立账簿备查。             (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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