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千伏东新变电所土建工程第二标段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05]312号文批准建设,并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本工程土建投资约为1000万元人民币,计划于2007年2月建成。现就下述合同标段内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发包,选择施工单位。
工程内容:220千伏东新变电所土建工程第二标段施工。
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有施工新建220KV及以上变电所土建的业绩;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主要负责人(共四个岗位)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且在2003年初以来具有220KV及以上变电所土建施工业绩;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并有类似业绩的独立法人,请于2006年6月19日至23日,每天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2时~4时30分,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上述相关资格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证明施工业绩的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到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投标资格预审手续。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
地 址:杭州曙光路140号302室 联系人:徐宴方
联系电话:(0571)87187566、87630256 传 真:(0571)87187220
温州市电业局
2006年6月19日
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06-086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拟对以下债权进行处置,现公告如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2006年6月16日
1.金华市380户债权合计39330.71万元,其中本金19851.67万元,利息19479.05万元;2.温州市394户债权合计41571.07万元,其中本金20071.3万元,利息21499.77万元;3.台州市1228户债权、物权合计45528.70万元,其中本金22438.41万元,利息23090.29万元;4.宁波市塑料皮革经营公司鄞县经销部等4户企业债权合计12942.16万元,其中本金7716.05万元,利息5226.11万元;5.嘉兴地区139户债权合计67464万元,其中本金34843万元,利息32620万元;6.杭州地区19户债权合计26245万元,其中本金14139万元,利息12106万元;7.湖州地区53户债权合计24143万元,其中本金12241万元,利息11902万元;8.舟山地区44户债权合计14067万元,其中本金8014万元,利息6053万元。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有意向受让的单位和个人。限制参与购买人员: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该债权处理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自2006年6月见报时间起至2006年7月16日公告期内,我办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与咨询,若有异议和咨询请以书面形式告知。详细信息可到我办咨询或登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网站WWW.GWAMCC.COM查询。我办可根据投资者的不同需要,对上述资产进行拆合调整。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严小姐、陈小姐、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1)85167865
85167866 85167848
传真:(0571)85167875
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0571)85167851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15号国信大厦6楼
邮政编码:310006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处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