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网友在“加班”论坛里,声情并茂地写道:已经连续一周晚上加班了,总体感觉好累,突然想起一句话:世上痛苦的事,莫过于加班了,比加班更痛苦的,莫过于加了班还不给钱。我想,不给钱倒罢了,把身体搞垮了才可怕呢!
高节奏的社会,加班能为人们所接受吗,现代人对加班的看法如何?调查中,37.5%的人认为,加班是一种不合理的用工制度,混乱了工作和生活的界限;37.5%的人则表示无法容忍加班,他们的理由是,加班“不仅工作效率低下,也影响了第二天的精神状态”。
另外25%的人则认为加班是事业有成的必要手段,“现代社会压力太大,只有加班才能在事业上有所成绩”。一位机关干部说,工作的价值是无法用时间、报酬等来简单衡量的,工作也会带来充实感,会带来成就感,所以对加班不能一概而论。他就感到在单位多做些什么,特别让人踏实。
在杭州一所知名高校做行政工作的梁老师就是典型的工作狂。年届而立却依然形单影只的她,经常加班,工作与生活的界限已经十分模糊:结束了白天紧张的工作,赶到食堂匆忙吃完晚饭,她便回到办公室加班。如果还有做不完的工作,她就带着相关材料,在22时40分关门前赶回单身宿舍继续挑灯夜战。不但工作日如此,她的很多周六、周日也是这样度过的。
在她的生活里,已然填满工作的影子。至今还是单身的她,提起自己的婚姻大事,神情黯然:“要想在现有岗位上做出点成绩,只有多付出。眼看着办公室灯火通明,你能安心回家听音乐、看电视吗?”
“听说IBM在周五下班时间会放音乐提醒大家该下班了。”在电脑公司工作的小周对此有自己的看法。“既然公司规定了下班时间,你就有权在下班时间后离开公司,其实只要你把本职工作做好了,你就有权得到属于自己的作息时间,这是天经地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