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被誉为“活雷锋”的河南郑州某燃气具商店店主谷殿明,一个是家喻户晓的雷锋。谷殿明把自己1米高的头像和雷锋头像并排挂在自己商店的门头上。6月12日,《大河报》报道了这一事件,顿时引来不少市民的争议:受人尊敬的雷锋头像和一商店老板的头像并排挂是否妥当?
观点一:自我褒奖鼓励没有错
“照片与雷锋像并挂”是一种自我道德褒奖。可理解为一个以雷锋为榜样为社会做奉献的公民,对自己的道德行为进行自我肯定。这种自我张扬的行为,虽然与雷锋“做好事不留名”的行为理念有所冲突,但这两种道德价值取向有着不同的时代烙印,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后者称为“高尚”而把前者视为“别有用心”。
观点二:
道德范本的权威性不能动摇
学雷锋就是学得再好,也不能和雷锋相提并论、并驾齐驱。雷锋,是我们这个社会树立起来的一个道德范本,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超越的,如果任何人做了好事,都把自己比做雷锋,我们长久以来所树立的道德范本还有什么权威性可言呢?